11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2023 年 7 月 26 日

一、目的: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及態度,並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意願,累積個人人力資本。

二、招收對象:

(1)具勞、農保身份、年滿15歲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

三、特定對象全額補助者:除符合前開一般對象之資格仍須符合包括生活扶助戶(低收入戶)、中高齡者(45-65)、65歲以上者、獨立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請先繳學費,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審核符合資格者即退回費用】

聯絡電話:05-2250601~2(分機14)李小姐

傳真:05-2285762    會址:嘉義市興業東路316號10樓    上班時間:AM08:30~PM5:30

台灣就業通網路線上報名:

https://job.wda.gov.tw/

課程內容如下:

   項目 班別/課程代碼   課程內容   上課時間   時數 人數      費用
  1 工廠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實務班第01期

課程代碼:150752

具備商業智慧概念與數據分析如何運用於商業決策,擷取並運用大數據資料。 112/08/19

112/09/16

(每周六)

【實體課程】

 

30

 

22 [一般身分者]

學員自付$1104

政府補助$4416

預付共$5520

[特定對象者]全額補助,免費進修

        2 中小企業營業稅務實用班第01期

課程代碼:15753

 

透過實務例案研討分享使學員充分了解目前我國現行稅賦新頒發法令並融合於工作實務中。 112/09/13

112/11/29

(每周三)

【實體課程】

22 36 [一般身分者]

學員自付$1324

政府補助$5296

預付共$5620

[特定對象者]全額補助,免費進修

 3 企業ESG永續發展基礎班第01期

課程代碼:15754

使學員充份了解ESG永續發展規範與做法融合工作實務中,創造優秀之營運績效與企業價值。 112/09/23

112/11/11

(每周六)

【實體課程】

22 36 [一般身分者]

學員自付$1324

政府補助$5296

預付共$6620

[特定對象者]全額補助,免費進修

  4 企業EGS永續發展實務班第01期

課程代碼:15755

 

使學員充份了解ESG永續發展規範與做法融合工作實務中,創造優秀之營運績效與企業價值。 112/11/18

112/12/23

(每周六)

【實體課程】

22  

36

 

[一般身分者]

學員自付$1324

政府補助$5296

預付共$6620

[特定對象者]全額補助,免費進修

 

工業會精選相片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聯旭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業經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下簡稱CEMS管理辦法)自92年12月3日發布施行後,歷經2次修正。 本次修正係持續提升粒狀污染物排放管制、強化防弊查核措施、精簡管制措施及提升作業彈性為管制修正重點,同時配合 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修正,新增粒狀物重量濃度監測項目與管制規範, 俾使整體監測管制作業順利執行與管理制度更臻完善,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環境部檢送「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汙染源」業經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對照表、修正後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以下簡稱本公告)自92年12月3日訂定後, 歷經2次修正,為持續擴大監控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即時排放狀況,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管制量能, 新增第六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針對使用固體燃料之大型污染源增 訂應監測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及各批次管制對象可自行申請設置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監測項目取代粒狀污染物不 透光率監測項目之彈性規定,以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提升粒狀污染物監測管理,並納入針對使用資環燃料之污染源、...

環境部檢送「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業經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份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一、鑑於淨零產業轉型轉廢為能策略,各部會逐步推動生質燃料、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等替代燃 煤應用政策,為跨部會接軌政策並避免其衍生空氣污染問題,有必要強化源頭成分標準及污染防制工作,本次修正重 點說明如下: (一)增列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為本標準之授權依據,新增各類燃料應採行之防制設備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 (二)配合各部會名稱修訂,修正初級固體生質燃料為固態生質燃料、增訂固體再生燃料及修正廢棄物再利用燃料定義 ,以提供一致名稱適用。...

環境部檢送「鍋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一、由於各界關注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使用衍生空氣污染(如戴奧辛/重金屬)、健康風險等議題,且經參照國際管制規範並考量現行防制技術可行性、健康風險評估合理性,為降低空氣污染排放,確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本次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針對使用固態生質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之鍋爐,增訂戴奧辛及重金屬排放標準及應實施戴奧辛排氣含氧百分率效正參考基準規定。...

環境部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歡迎各會員廠商踴躍參與。

一、環境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鼓勵業者推動綠色轉型,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以減少環境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資源循環等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提升環境品質。113年11月起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遴選,預計於114年3月21日頒獎。 二、參加資格: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且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