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模範母親及模範父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意推薦之單位(每單位以推薦一名為限)請按評審作業要點,連同被推薦人之推薦書、小傳(含一句座右銘) 、生活照4張(可於評選通過後再送)、個人戶籍謄本暨同意書, 於本(114)年6月16日前函送本府参加審查。 三、上揭資料請推薦單位自行備份,不論是否獲獎,所送資料均不予退還;另相關電子檔請寄 w23064468@ems.chiayi.gov.tw 四、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 請轉知各級學校、社會處勞資及勞動條件科轉知各職業工會踴躍推薦人選参加。 五、作業要點、推薦書、小傳及同意書等相關附件格式,請自行至嘉義市政府網站 (http://www.chiayi.gov.tw/)-機關網站-社會處-表單下載-長青及社會行政科下載。 六、經評審通過者,於社會處網站發布新聞公告周知並函文通知;未獲通過者不另行發文通知,亦不退還原推薦文件。
嘉義市政府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業經勞動部於115年4月10日以勞動發特字第1140517816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依據勞動部115年4月10日勞動發特字第1140517816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