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貸款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一)負責人須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
(二)負責人為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
學分證明;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持有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有效居留證。
(三)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113年度「第27屆小巨人獎選拔表揚活動」
為鼓勵中小企業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特舉辦本項選拔活動,公開表揚出口績優中小企業,期提升我國企業之國際競爭力。 活動自本(113)年4月15日至6月14日止受理線上報名,詳情請見附件。 執行單位聯絡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邱靖湘小姐,電話(02)3343-5420;相關活動訊息請至網站查詢(http://award.moeasm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