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修正「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四、 貸款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一)負責人須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 (二)負責人為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 學分證明;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持有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有效居留證。 (三)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函轉嘉義市政府轉知事業單位踴躍派員參加111年度「工作生活平衡宣導暨核銷說明會」及「工作生活平衡實務講座」

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勞動部輔導及補助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並以線上視訊辦理111年度「工作生活平衡宣導暨核銷說明會」及「工作生活平衡實務講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5月5日勞動福2字第1110145501B號書函辦理。 二.勞動部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補助企業辦理工作生活平衡措施,111年度7月31日受理截止,為協助企業了解核銷規定,本部分別於9月14日(三)、9月21日(三)及10月12(三)辦理3場次「工作生活平衡宣導暨核銷說明會」,以協助企業順利完成本年度核銷作業。...

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加速貸款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以經企字第1104601850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訂定「經濟部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依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要點第十一點第五款規定,認定已取得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且經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向承貸銀行支付委辦手續費之企業,有無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情事,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承貸銀行:指同意依據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要點相關規定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