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事業單位依限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力發展署114年10月28日發特字第1143002484A號函辦理。 二、為活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鼓勵事項單為留用屆齡65歲員工,促進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勞動部勞力發展署於114年10月28日以發特字第1143002484號公告受理申請事宜: (一)受理期間:自114年9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受理機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三)補助對象:僱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