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國家人才發展獎獎項設有設大型企業獎、中小企業獎、機關(構)團體獎、非營利團體獎及傑出個案獎,共6類別,報名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30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
二、報名大型企業獎、中小企業獎、機關(構)團體獎及非營利團體獎應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5日)前至國家人才發展獎網站完成線上報名(https://ntda.wda.gov.tw/),並將報名資料郵寄、宅配或親送至收件單位,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宅配請於截止日上班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30前送達。
三、參選傑出個案獎,請依個案事實發生地轄區之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或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報名;個案事實發生地跨二個分署以上轄區者,得向其中任一分署或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報名,並於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收件單位;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宅配、親送或其他繳件方式,以各分署及技能檢定中心收件時間為準。
四、相關訊息及資料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或國家人才發展獎網站(https://ntda.wda.gov.tw)查詢下載。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聯旭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業經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下簡稱CEMS管理辦法)自92年12月3日發布施行後,歷經2次修正。 本次修正係持續提升粒狀污染物排放管制、強化防弊查核措施、精簡管制措施及提升作業彈性為管制修正重點,同時配合 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修正,新增粒狀物重量濃度監測項目與管制規範, 俾使整體監測管制作業順利執行與管理制度更臻完善,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