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4條及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3條,獎勵對象如下:
(一) 義務進用機關(構):為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應進用原住民族之單位,應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並由原住民委員會主動篩選主動通知獲獎,免予申請。
(二) 非義務進用機關(構):為未具進用原住民族義務,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須達國內員工總人數1%,並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須以書面方式向原住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非義務進用機關(構)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原住民委員會。
嘉義市政府
函轉「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訂於1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 於台北遠東香格里拉B1大都會廳辦理「臺灣與比利時科技產業媒合會」 活動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報到。 (二) 地點:台北遠東香格里拉B1大都會廳。 (三) 語言:全程以英文進行。 (四) 報名連結:https://ievents.iii.org.tw/EventS.aspx?t=0&id=3388 (名額有限,敬請及早報名,以利安排一對一洽談)。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