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4條及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3條,獎勵對象如下:
(一) 義務進用機關(構):為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應進用原住民族之單位,應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並由原住民委員會主動篩選主動通知獲獎,免予申請。
(二) 非義務進用機關(構):為未具進用原住民族義務,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須達國內員工總人數1%,並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須以書面方式向原住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非義務進用機關(構)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原住民委員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電子看板(跑馬燈)公告宣導標語共4則如下: 1 統一發票誠實開,實在報繳好安心! 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 2 營業人注意銷售貨物或勞務要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國稅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 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 3 營業人無論於實體店面或者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避免因疏忽而受罰。 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 4 營業稅選案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自115年4月1日展開,如自行發現有違漏情形,請儘速於3月31日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