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4條及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3條,獎勵對象如下:
(一) 義務進用機關(構):為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應進用原住民族之單位,應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並由原住民委員會主動篩選主動通知獲獎,免予申請。
(二) 非義務進用機關(構):為未具進用原住民族義務,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須達國內員工總人數1%,並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須以書面方式向原住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非義務進用機關(構)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原住民委員會。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114年「嘉義市低碳轉型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日嘉市環綜字第11437046502號 函辦理。 二、為推動本市成為「全齢共享 世代宜居」幸福淨零永續城市,爰辦理「嘉義市低碳轉型工 作坊」,針對本市企業及業者,實體講授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技巧及量化方式,俾利業者 能擬訂減碳目標及策略,以響應本市2050淨零排放長期減碳目標。 三、本次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課程時間: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課程地點: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3樓3A03-1多功能型會議室(嘉義市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