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場域實證‧共創解題開跑囉!

2024 年 5 月 25 日

113年度創業家實證計畫「場域實證·共創解題」入選單位共15案如說明二,自即日起至本(113)年6月7日(星期五)止徵求新創企業提案,請協助公告相關訊息並轉知所屬單位,請查照。

依本署113年4月2日召開「113年度創業家實證計畫『場域實證·共創解題』提案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旨揭入選單位出題臚列如下: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住民健康風險評估指標系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自律神經檢出長輩無病呻吟根源計畫」。
●臺北市私立貴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利用非接觸式AI生理偵測推行長期照顧機構日常照護與安寧療護」。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Smart Socket監測系統」。
●高雄市私立重上社區長照機構「站立撐訓練智慧控制系統」。
●旭安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旭安社區(日間照顧)長照機構「高齡祈福互動數位遊戲系統」。
●金門縣松柏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長輩坐臥狀態防跌與照護輔助設備徵求」。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車輛檢驗的動態影像擷取系統及強化控制整合」。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汽車長寬高自動量測系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導入AI(人工智慧)判讀大型考驗車輪壓線系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AI計算交通事故行車影像車速系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原水AI早期預警系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變頻抽水機組合控制最佳化」。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天然製劑提升芒果保鮮時間與良率計畫」。
●嘉義縣番路鄉民和國民小學「偏鄉小學電子聯絡簿實施計畫」。
檢附「新創採購-場域實證·共創解題」實施計畫新創補助申請須知1份,新創企業如欲提案,可洽詢新創採購計畫諮詢專線02-6600-2570,或參考計畫網站,下載單位出題,以瞭解相關資訊。

工業會精選相片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聯旭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業經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下簡稱CEMS管理辦法)自92年12月3日發布施行後,歷經2次修正。 本次修正係持續提升粒狀污染物排放管制、強化防弊查核措施、精簡管制措施及提升作業彈性為管制修正重點,同時配合 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修正,新增粒狀物重量濃度監測項目與管制規範, 俾使整體監測管制作業順利執行與管理制度更臻完善,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環境部檢送「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汙染源」業經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對照表、修正後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以下簡稱本公告)自92年12月3日訂定後, 歷經2次修正,為持續擴大監控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即時排放狀況,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管制量能, 新增第六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針對使用固體燃料之大型污染源增 訂應監測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及各批次管制對象可自行申請設置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監測項目取代粒狀污染物不 透光率監測項目之彈性規定,以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提升粒狀污染物監測管理,並納入針對使用資環燃料之污染源、...

環境部檢送「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業經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份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一、鑑於淨零產業轉型轉廢為能策略,各部會逐步推動生質燃料、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等替代燃 煤應用政策,為跨部會接軌政策並避免其衍生空氣污染問題,有必要強化源頭成分標準及污染防制工作,本次修正重 點說明如下: (一)增列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為本標準之授權依據,新增各類燃料應採行之防制設備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 (二)配合各部會名稱修訂,修正初級固體生質燃料為固態生質燃料、增訂固體再生燃料及修正廢棄物再利用燃料定義 ,以提供一致名稱適用。...

環境部檢送「鍋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一、由於各界關注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使用衍生空氣污染(如戴奧辛/重金屬)、健康風險等議題,且經參照國際管制規範並考量現行防制技術可行性、健康風險評估合理性,為降低空氣污染排放,確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本次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針對使用固態生質燃料、SRF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之鍋爐,增訂戴奧辛及重金屬排放標準及應實施戴奧辛排氣含氧百分率效正參考基準規定。...

環境部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歡迎各會員廠商踴躍參與。

一、環境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鼓勵業者推動綠色轉型,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以減少環境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資源循環等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提升環境品質。113年11月起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遴選,預計於114年3月21日頒獎。 二、參加資格: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且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