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110年7月2日院臺經字第1100018566號函暨經濟部110年7月8日經授工字第11000639450號

     辦理。

二.檢附110年7月修正「既有工廠昇降設備使用認定基準方案」核定本、既有工廠昇降設備定期檢查表、

    臨時使用證明及切結書各1份。

 

既有工廠升降設備使用認定基準方案(核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