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使企業持續投入減排,本部修正發布「事業及汚水下水道系統水汚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 包括合理化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同時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並新增能源化抵減措 施,以達成綠色轉型目標。 二、響應節能減碳,請紙本受文單位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参閱附件。
嘉義市政府
檢送環境部115年1月12日環部氣字第1159100119號令發布「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相關資料1份,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