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0年11月1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1418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嘉義市工業會、嘉義市商業會、嘉義市職業總工會及嘉義市總工會,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職日(夜)應行注意事項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