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年度綜所稅第3批退稅使用劃撥退稅同意書已寄發,請於12月20日前回復。
(二).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增為2萬元,111年5月申報110年綜所稅適用。
(三).購買能源效率1、2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臺最高退還減微貨物稅2千元。
(四).停車場自動販賣機及111年元旦以後取得之食品、飲料自動販賣機,111年底前之銷售免逐筆開立發票。
(五)110年底以前取得之食品、飲料自動販賣機,116年底前之銷售得免逐筆開立發票。
(六).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搭配數位5倍券享多元支付商機。
(七).110年9月起各地區國稅局提供單一窗口受理查詢及回復金融遺產資料服務。
(八).個人及營利事業110年度如有房屋土地交易,應留意房地合一稅0規定。
(九).消費結帳索取雲端發票,多一次中獎機會。
(十).統一發票兌獎APP「雲端發票集速挑戰」活動至111年3月底,歡迎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