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青年開創事業,創造就業,原於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裁撤)主管之青年創業貸款相關業務,
移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以下簡稱本處)辦理,本處重新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日以中企策字第一0一六一00一二三0號令訂定發布
青年創業貸款要點全文十四點。由於此項貸款與本處一百零一年八月推動之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均為協助青年取得創業資金
而開辦,為簡化相關作業,強化政策功能,爰將二項貸款整併,並修正名稱為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本要點歷經七次修正,最近一次為一百十一年一月三日。為配合政府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推動,及考量我國攬才留才需求,
延攬國際人士來台創業,有助於我國創新創業環境注入國際能量,帶動未來經濟成長動能,本次修正擴大本要點第四點之貸款對象,
納入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者亦適用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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