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貸款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一)負責人須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
(二)負責人為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
學分證明;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持有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有效居留證。
(三)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114年「嘉義市低碳轉型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日嘉市環綜字第11437046502號 函辦理。 二、為推動本市成為「全齢共享 世代宜居」幸福淨零永續城市,爰辦理「嘉義市低碳轉型工 作坊」,針對本市企業及業者,實體講授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技巧及量化方式,俾利業者 能擬訂減碳目標及策略,以響應本市2050淨零排放長期減碳目標。 三、本次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課程時間: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課程地點: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3樓3A03-1多功能型會議室(嘉義市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