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1年3月7日發特字第1113000951號函辦理。

二.職安署考量勞工健康為影響中高齡及高齡者留任職場之因素之一,提供職場工作環境改善及

     臨場健康服務之輔導,並提供相關改善或服務之經費補助,請貴單位於業務推動時,就有上開需求

     之事業單位,協助轉介至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相關服務內容可至

    https://ohsip.osha.gov.tw/web/ConentA/about.aspx?action=about&cid=6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