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1年4月6日經中二字第11130026810號書函辦理。

二.請貴會向所屬相關會員宣導辣椒噴務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第10條及經濟部111年3月28日

     經商字第11102408770號解釋令規定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