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1年7月20日勞職位3字第11110365612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行政院「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爰修正旨揭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如有旨揭要點所訂補助項目之輔導需求者,
請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辦理之北、中、南、東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800-068580)
三.有關旨揭要點本年度受理補助申請案期限至111年9月30日止,相關資訊已建置於本府社會處網站
(下載路徑:本府網站https://www.chiayi.com.tw/–>機關網站–>社會處–>為民服務–>勞資及勞動條件科–>
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輔導與補助–>勞動補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
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惠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