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1年5月19日勞動福1字第1110145560號函辦理。
二.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針對哺(集)乳室、托兒設施經費補助辦法、經費補助線上申請操作及職場托育新模式等進行說明,爰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請轉知所轄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尚未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措)施之事業單位及欲申請111年度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次活動因應疫情,採線上方式辦理,有關活動訊息及報名表可至本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網址:https://childcare.mol.gov.tw)查詢及下載。欲報名者,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報名專區(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sign_up.aspx)或傳真報名表至本案委託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傳真:02-3343-1155;電話:02-334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