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1年3月9日財北國稅審一字第11100006756號函辦理。
二.財政部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之訂定,係參酌各該業同業公會所提供之資料並配合營利事業所得稅
結算申報暨核定資料,加以彙總修訂,並非以個別營利事業之營運狀況作為修正依據,合先敘明。
三.旨揭調查表,請按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8次修訂)小業別之標準代號順序,依序填最各會員公會
之相關資料,並請完整填明各標準代號。
四.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8次修訂)請至財政部網站查詢,查詢路徑為財政部首頁/財政及貿易統計/稅務行業
標準分類/查詢系統/第8次修訂系統項下。
五.110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已置於本會會員資訊平台,請卓參。